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其中,陆上光伏项目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涉海光伏项目规模不超过20万千瓦。 优先考虑前期工作深入、建设方案先进、储能配置合理的项目。 而且,该项目必须承诺在2024年底或2025年底前满负荷并网。如果该项目及配套储能设施未能按期并网,将被从名单中剔除。 ,并提高项目所在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
原文如下:
关于启动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增加可再生能源规模,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能源局通知》,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 根据能发[2021]25号)等规定,现正组织申报市场化2024年并网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相关领域的管理规定。 其中,光伏项目用地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厅、国家综合司《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能源管理局。 关于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2023]12号)等规定。
(二)陆上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 涉海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20万千瓦,并于2024年1月4日前已批准或受理用海申请。盐碱滩涂风光互补储输电基地鲁北地区、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新建陆上风电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三)历年已退出保障性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录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重新核准前期手续的前提下,可继续参与本次申报并落实建设条件。
(四)项目须承诺2024年底或2025年底建成并满负荷并网。2025年底之后的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若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并网,将自动从名单中剔除。
2. 申请流程
本次申请以网上为主,通过“国家电网新能源云平台”(以下简称新能源云平台)填写和审核。 具体网站是:。
(一)企业填写报告。 项目开发企业自2月22日起可登录新能源云平台,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审批(备案)文件、项目承诺书及土地(场地、场地等)。 )由县级以上主管机关印发。 海域描述文件、许可土地(用海)证明文件、不涉及军事设施、文物的文件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县级初审。 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对项目审批(备案)程序和建设条件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环境保护、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核通过后,将于3月3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同时报送电网企业和市能源主管部门。
(三)电网接入审核。 电网企业要组织对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进行并网论证,并于3月10日前完成论证工作。2025年底前符合接入条件的项目,下发接入意见。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应及时告知项目开发公司。
(四)市级审查。 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后,于3月17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提交。各城市完成网上申请工作后,形成正式申请文件和项目信息表,于3月17日前报送省能源局项目信息必须与新能源云平台保持一致。 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五)省级评审。 省能源局将在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整理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要求
(一)本申请优先支持前期工作深入、建设方案先进、储能配置合理的项目,并作为省级评审的依据。 具体标准见附件3。 请各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本次实行配额申报,各市申报项目总容量不超过150万千瓦。 请各市严格审核把关,排除颠覆因素,择优项目申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三)所有申请和审核环节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逾期申请将不会被系统接受。 请各市严格遵守时限要求,提高审核效率,确保项目申报各环节按时完成。
(四)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发展领域不当市场干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29号) 106)等文件要求,不设项目申报门槛,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4、其他事项
(一)结合往年开发企业市场化项目建设情况,落实“奖优罚劣”措施。 对在承诺期限内建成投产的项目,在项目评审期间给予支持; 对未按承诺期限建成投产的,将严格控制。
(二)申请的市场化并网项目及配套储能设施要严格按照承诺工期建成并满负荷并网。 若未能按时并网,将被剔除出名单,项目所在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用电量将增加。 责任的重量。
(三)此前发布的市场化并网项目相关应用标准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